银行监察公布了中资银行乡村中小金融企业外资银行期货公司非银行金融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方法

发表于: 2019-06-04 16:29 浏览:0

6月5日,中国商业银行监督联合会网站更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号至第6号,相继发表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银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版)。

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银监会2015年第2号令)包括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实体的设立;设立国内分支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和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和收购境外机构;法人组织变更;国内分行的变化;海外机构的变化;法人实体的终止;分支机构终止;开办外汇业务,增加外汇业务种类;筹集和发行债务和资本补充工具;开办衍生交易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离岸银行开业;申请其他业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13年第1号令)同时废止。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2号)包括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村镇银行设立;贷款公司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设立;投资、设 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分行、专营机构设立;支行设立;分理处、信用社、分社、分公司设立;法人机构变更;分支机构变更;法人机构终止;分支机 构终止;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申请开办其他业务以及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等内容。《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4号)同时废止。

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银监会2015年第3号令)包括设立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转变为外资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的设立;在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下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代表处;外资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营运资本;股东变更。修改公司章程;更名;在同一城市内变更住所或者办公场所的;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解散;破产;分支机构关闭;分支机构关闭,在同一城市设立代表处;分行关闭;外国银行代表处关闭;开办人民币业务;发行债务和资本补充工具;开办衍生交易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代表客户开设境外金融服务;代表客户设立境外金融托管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业务操作和资格审批等。《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6号) 一起废除。

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2015年第4号令)包括设立信托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投资设立、参股和收购境外机构;体制变革;代理终止;信托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信托公司特定用途信托机构的资格;信托公司受托境外金融管理业务的资格;信托公司股指期货等衍生产品交易资格;信托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信托公司开办的其他新业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等。 该方法实施前的相关要求与该方法不相同的,依照该方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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